HAOSEN CONSULTING
首頁 >> 新聞中心 >> 大政方針
近日,住建部發布建市設函[2017]62號稱,為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在民用建筑工程中充分發揮建筑師主導作用,推進建筑師負責制,組織起草了《關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進建筑師負責制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本次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建筑師負責制的內涵、組織模式及推進辦法,一起來看看重點吧。
一、建筑師負責制是什么?
建筑師負責制是以擔任民用建筑工程項目設計主持人或設計總負責人的注冊建筑師(以下稱為建筑師)為核心的設計團隊,依托所在的設計企業為實施主體,依據合同約定,對民用建筑工程全過程或部分階段提供全壽命周期設計咨詢管理服務,最終將符合建設單位要求的建筑產品和服務交付給建設單位的一種工作模式。
二、建筑師都要提供哪些服務?
概括來說,包括以下7個方面:
1. 參與規劃。
2. 提出策劃。
3. 完成設計。
4. 監督施工。
5. 指導運維。
6. 更新改造。
7. 輔助拆除。
三、如何明確建筑師的權責?
實行建筑師負責制的項目,建設單位應在與設計企業、總承包商、分包商、供應商和指定服務商的合同中明確建筑師的權力及服務報酬,并保障建筑師權力的有效實施。建筑師負責制服務收費,應納入工程概算。
因設計質量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設計企業承擔賠償責任,并有權向簽章的建筑師進行追償。建筑師負責制不能免除總承包商、分包商、供應商和指定服務商的法律責任和合同義務。
不難看出,建筑師的工作方式和內容將有一個很大的轉變。對于那些率先“吃螃蟹”的建筑師,征求意見稿里也提出:對擔任過建筑師負責制的建筑師,經申請可以減免繼續教育學時要求,并在國際互認、評優評獎中,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有了政策的支持和鼓勵,建筑師們快行動起來大膽嘗試吧!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2013-2020,www.themdamnhamiltons.com,郵箱:shxhsgs@163.com 版權所有 © 陜ICP備13007536號 技術支持:獨酌網絡